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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两百七十一章 荣耀

第一千两百七十一章 荣耀 (第1/2页)

不只是这名骑军,所有这些骑军的身后都有这样一根用羊毛搓成的绳索。
  
  这根绳索的后方,是一根弹索。
  
  嗡!
  
  当这名为首的骑军身后的绳索烧断的刹那,他身后那些骑军都纷纷发出了震天的呐喊声,与此同时,一根接着一根的弹索弹动的声音,便成了此时战场的主角。
  
  数百上千个点燃了的竹筒一齐弹飞出来!
  
  此时表情冷漠的郑普观已经冲过了为首的这名骑军,他丢弃了之前手中的油布,正以敏捷的步法在这支燃烧的骑军阵中穿行。
  
  燃烧的战马根本无法撞到他。
  
  但就在此时,这数百上千个燃烧的竹筒爆了开来。
  
  磷火、硫磺和热油的气息,瞬间充斥他的口鼻。
  
  郑普观眼中的震惊变成了有些无法理解,他的眼瞳深处,????????????????甚至出现了一丝恐惧。
  
  他真的无法理解,这些寻常的军士是到底如何在整个身体都被灼烧的剧烈痛苦之中,还能够做到这种近乎电脑程序精准的控制才能做到的事情。
  
  是如何在冲刺穿过火场,引燃自己之后,还能够几乎同时抛出这些竹筒。
  
  这些竹筒抛出的时机实在太过精准,他此时冲入这支骑军的阵中,看着这些竹筒抛飞落下的位置,他知道自己无论朝着任何一个方位冲出去,都不可能躲过这些竹筒。
  
  更何况在竹筒爆炸之前,他嗅着那些气息,就已经知道这些竹筒会爆,会炸。
  
  这些人不怕死也就算了,但这种精准得如同电脑程序一样的控制和配合,是如何做到的?
  
  他无法理解。
  
  但他不知道的是,就在另外一个大坊市。
  
  在一片空地上堆满了铠甲。
  
  这些铠甲是皮铠,但却是最为精致和坚韧的皮铠,这一副皮铠的价值,甚至超过很多将领身上的锁片铠甲。
  
  这些皮铠的底色原本是黑色,但现在堆满的这种铠甲,却是暗红色的。
  
  血液的色泽,已经沁入了皮铠之中,变成了这皮铠的一部分,即便后面再怎么保养,再怎么上光,这些颜色都已经不会褪去。
  
  这是血魔骑。
  
  一般而言,唐人往往用魔、鬼、狼这样的字眼来形容那些北方游牧民族的军队,这样的字眼对于大唐而言并不算光鲜和正气,但这支骑军却是例外。
  
  这支骑军对很多游牧民族的劫掠部队而言,便是渴血的恶魔。
  
  这是一支最为精锐的轻骑军。
  
  他们最早诞生的方式便很奇特。
  
  他们最早都是“赏头者”。
  
  他们这些人最早虽然也是有军人的编制,但军队却不需要给他们支付军饷,他们只是依靠斩首来获得奖赏,他们是猎人,他们在黑夜和风雪之中穿行,就靠猎杀入侵者和游离在唐境边缘的敌军来换取酬劳。
  
  他们杀死的敌人很多,但自身的损耗也很大。
  
  因为他们根本没有驻防的任务,他们平时也根本不需听从任何一支边军的调遣,他们就是游走,战斗,杀敌。
  
  所以也没有任何一支边军有他们战斗的次数多。
  
  能够在这种军队之中长期存活下来的,都是精锐之中的精锐,都是恶魔一样的人物。
  
  尤其在被那些游牧民族的统治者盯上之后,在和那些游牧民族的精锐军队长期的逃杀和追杀之中幸存下来的,不只是个人武力和意志极为强大,还必须拥有惊人的纪律性。????????????????
  
  这支血魔骑的铠甲和装备也是整个边军之中最优,所有的边军都很羡慕,但不嫉妒,因为这些装备也不是军方配给的,而是他们获取丰厚的酬劳之后自己定制和购买的。
  
  军方会给最优的装备,但是他们必须支付相应的银钱。
  
  所以血魔骑一直是很多边军心目中的偶像,以及根本不敢招惹的对象。
  
  他们的行动极为诡秘,不管是出击还是休养生息,都甚至不会给自己人留下线索,所以今日里,当四处火起时,就连这座城里的城防军和羽林军的那些高阶将领都根本不知道这支血魔骑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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