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一九章 绞杀
第五一九章 绞杀 (第2/2页)之前的那名特工闻言立刻松手,将手臂松了开来。三个人一起合力,将这小子翻了个身,用铐子给他来了个背铐。之前那名特工道“第一次实战用这招,别说哈,真他妈好使,直接就晕菜了。行了,咱先把这小子抬回去。”
范克勤跟老齐,还有童飞,以及支援过来的纪冉三个头头,已经在那对老夫妻的杂货店里抽了三根烟了。中间虽然也被押过来两个人,但经过范克勤细细的观察与盘问,基本可以排除作案的可能。
这两个人虽然也很符合体貌特征,但是其中一个,一看就是干苦力出身,并且是常年干的那种,虽然身形瘦小,也有肌肉,属于精瘦的类型,但是皮肤真的很差,手上都是干活时候留下的旧伤痕,老茧什么的。其中还有不少,因为天凉,沾了水后形成的干裂口子之类的。
试想,如果是日本间谍,能是这种状态吗?要知道老茧和老茧虽然都是一个模样,但是在手掌上分布的状态可是完不同的,比如握枪,和常年搬砖,都会有老茧。但是位置肯定不一样。再者说这家伙皮肤黝黑粗糙,而且好像也没怎么洗漱。
另一个人呢,也一样,身高大约一米六五左右,体格同样是精瘦的。可是这个人的手指骨节太大了,虽然看起来也是那种有劲力的,但依旧不符合。因为这个人的手上的肌肉虽然也挺发达,但正是他的骨节太大了,这是一种常年干农活,或者苦力活,而且工作环境非常潮湿,才会得的一种增生病状,从而骨节粗大。
而那名枪手,范克勤为什么判断他的手上肯定有劲,且很有肌肉?那是对方一定要攀爬水漏,那他的体型就不可能太高大,肥胖。要不然雨漏承受不住!必然是精瘦的!而要是手上没有点握力,虽然身子轻,但也肯定拿不稳直径能有二十公分粗的雨漏!要知道,一个杠子,越是粗,那就越不受力,你没法完握住。因此他手上肯定十分有力。
还是那句话,手上有劲还不太一样,这种得了增生病的手,再有劲,也是不一样的。可范克勤一项严谨,将这两个人都登记一遍,并且询问了叫什么,是不是本地人,不是的话,老家是哪的,什么时候来的。现在在哪讨生活,案发时间都在干什么,以及谁能够证明等等。问完了之后,让他们家属来人作保,这才给放回去。并且要求,他们从明天开始,只要下工的时候,必须来一趟黄山区的警察总局报道才行。
掐灭了香烟,就看外面一个特工,看着街道的另一头。而后转身道“三位长官,有三个兄弟,又带回了一个人。不!是抬回了一个人。”
范克勤登时便感觉这次可能有谱了,抬回一个人,肯定是动不了了,行动不便啊。那必然不可能是本来就瘫痪的人给弄来,一定是自己手下出手,才导致对方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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