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相聚的前夕
第七十五章 相聚的前夕 (第1/2页)“没错,此战定然波及甚广,必须得去驱逐这些无关群众。李小兄弟有此顾虑,真是此镇大大的福气。”
忽然,一个声音从门外传来,打断了李忘尘、李莫愁的对话。
这个声音不缓不慢,语气雍容,音调平缓,内蕴一股令人亲近的味道。李莫愁本来对有人打断自己和李忘尘的话相当不满,柳眉一竖正要发作,但听到了一半时,眉毛居然也慢慢舒缓了下来,乖乖坐在了一旁。
李忘尘的反应比她激烈得多,一下子长身而起,双目闪闪发光,“香帅,你竟然也来了!”
没错,从门外走来的蓝衫公子,正是华山一役所结识的盗帅楚留香!
他居然也来到了丁家集。
“我听闻宁女侠传出来的消息,江枫被公认为天下第一等风流人物,若死在移花宫主的手中,那就太可惜了。”
楚留香微笑着坐在了李忘尘身前,先对李莫愁点点头,“这位姑娘是……”
“我姑姑。”李忘尘笑道,“她刚被男人甩了,脾气火爆得很,香帅可莫要招惹。”
“什么被男人甩了!”李莫愁从鼻子里发出一个哼声,冷笑起来,“我只是一时被人迷惑,哪里喜欢那混账了——但侄子有句话说对了,我确实脾气火爆,楚香帅,你可别拿你平时对付女人那套对付我!”
说话间已奋力按住了一旁的长剑,这是被李忘尘吃下之后又买来的,以一种猎物看待猎人的警惕目光敌视楚留香。
她纵是大宋人,但风流韵事处传颂向来是不分国界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楚留香的风流、燕南天的神剑、移花宫的神圣、朱无视的深不可测,是大明江湖给予外界的几张名片,为大明之外的两国江湖中人尽皆知。
若在平日,以楚留香的容貌气质,确实容易令任何女人生出好感。可李莫愁正值失恋创伤时期,男人越是优秀,反而越容易激起她的敌意。
“我对付女人那套……”楚留香怔了一怔,才苦笑着摸摸鼻子,“原来这就是楚某在江湖上的名声吗?”
李莫愁大声道,“就是这样,侄子,你可别学了这样的人!”
又看了楚留香两眼,再回头扫了扫李忘尘一身上下,把脑袋凑到小侄子耳边悄声道,“学一点举手投足的仪态以及那讨人厌的微笑还是可以的,噢,还有穿着打扮……你看看他……”
就算心中再有隔阂,李莫愁还是不得不承认楚留香的外形气质俱佳,确实已远超过在她心中地位直线下降的陆展元百倍。
但对方处于“敌人”的范畴,幸好李忘尘是“友军”,李莫愁忍不住幻想有楚留香外形的李忘尘。她自觉这招叫“师夷长技以制夷”,乃是自己博大胸襟的体现。
她以为楚留香听不见自己的悄悄话,全然瞧不见李忘尘憋住笑意挤眉弄眼的揶揄神情,也未瞧见楚留香如同被围观的动物般的无奈。
在一番确确实实只有姑姑能做到的教育之后,李忘尘敷衍过了李莫愁,笑道,“没想到上次一别,还有机会和香帅并肩作战。”
楚留香道,“现下江湖,虽被木道人叛逃武当弄得风起云涌,聚焦一切目光,但真正江湖上的好汉英雄,还是记得眼下重要的事情:燕南天大侠的神剑惩奸除恶多年,对江湖为好殊多,我们万万不能令他的义弟蒙难。”
他说话到这里时,双眸忽地一亮,语气骤然铿锵有力,一字一句都大改此前隽永飘逸的气质,彰显出一种铁骨铮铮、血勇澎湃的力量感来。
虽名为留香,手持折扇,但此时的楚留香却给人一种感觉:仿佛他既留得下馥郁芬芳的香气,也能为人泼洒灼热的鲜血;仿佛他既能手持折扇,也能握住兄弟的双肩,怀抱朋友的意气。
李忘尘几乎想要为他叫好。
“不错。”
但响起来的却并非李忘尘的声音,而是同样从门外传来的,这声音并不热烈,反而很冷清,可就是这样的冷清,却给人一种“烫”的感觉。
那是一种寒到了极致,要燃烧起来的“冷”!
三人再次转过头去,一个浑身上下一尘不染的白衣人漫步而来,出现在众人面前。只见此人长身直立、白衣如雪,腰旁的剑却是黑的,漆黑,狭长,古老,乃天下利器,剑锋三尺七寸,净重七斤十三两。
李忘尘双目发光,屏住呼吸。
李忘尘分明是第一次见到这白衣人,但却已清楚了他是谁。
这样一个人不仅是大明独有的,甚至是天下都再找不到第二个了。
即使有人能够和他有相同的志趣、相仿的天赋、相似的孤高,但那个人终究是不会来到丁家集,更不会为了素未谋面的江枫而战。
西门吹雪和叶孤城,毕竟还是有所不同的。
连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李莫愁,一时竟也不敢在这位白衣人面前无礼,下意识抓住了桌子上的长剑,在李忘尘身旁躲了一躲,藏了一藏。
她竟生出了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手中的剑极为肮脏、卑微、低下,根本拿不出手,更不能够给这白衣人看了去。
偏偏白衣人还真看了她手中长剑一眼。
只是一眼而已。
一向骄傲自得的女冠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如果说楚留香有令任何人,哪怕是他的敌人都心生好感的能力,那么白衣人就拥有一种所有持剑者敬畏的神圣感,只因这是一个为剑而生、而痴、而迷的人。
要在这样一个人面前亮出自己的剑,无疑是需要勇气的。
楚留香浑身一震,情不自禁站了起来,“西门庄主!”
果然是西门吹雪!
李忘尘双眉舒缓,长长呼出一口气,也连带着李莫愁一同站了起来。李莫愁这时已满脸畏惧想要离开,只是被李忘尘强行拖曳。
西门吹雪无视了楚留香,来到了李忘尘和李莫愁的面前,着重看着李忘尘。
西门吹雪道,“我听过你。”
李忘尘笑道,“这实在是在下的荣幸。”
西门吹雪道,“任我行不是个好对付的敌手,但你也不该用剑偷袭。”
哎呀,这事儿犯着人霉头了……
李忘尘一下子想到了面前这人的性格,脸色僵了一僵,随后自然道,“好吧,我承认我是做了这种事情,但我当时也没办法,西门庄主若要与我做过一场,我绝不逃避。只是期望庄主以大事为重,等待邀月怜星之难过去后再谈可好?”
若论痴迷于剑,薛笑人给西门吹雪提鞋都不配——这毕竟是个能将告白说成“我是柄剑,你是我的剑鞘”的人。
西门吹雪甚至都不允许任何人以剑偷袭敌人。
这当然略显霸道和多管闲事了一些,但这毕竟是江湖,武功够高就是可以任意制定一套规则,让其他人来遵守,好人诛灭恶人,恶人损人利己,爱剑者尊剑重剑,都是一般无二,自然也没有什么问题。
李忘尘才没有闲工夫谴责别人呢。
若西门吹雪有教育自己的想法,他的应对便非常简单:那就打啊!
西门吹雪却忽然道,“你以为我是个怪人?喜欢管别人?”
李忘尘愣了一愣,“嗯……”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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