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7章:一片叫好和突发命案(两章合一)
第777章:一片叫好和突发命案(两章合一) (第2/2页)“你别卖关子了,小李他跟你说了什么?”刘佳琳问道,然后伸手按了一下电脑的开机键。
“那个能够使用白雾异能的神秘修行者,昨天晚上在……”张晓把自己得知的消息跟刘佳琳讲述了一遍。
办公室内,挂在墙上的时钟一动不动,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阳光透过玻璃落在办公桌上,映照出一大片光斑。
刘佳琳挪动了一下左手,映照在办公桌上的光斑落在了她的手背上,本就白皙的皮肤被阳光这么一照射,给人一种灼灼生辉的感觉。
“她怎么跑到那里去了,确定是同一个人吗?”
“不太确定,不过根据那几个临时工提供的信息,大概率是同一个人……”
刘佳琳眉头微微一皱,被阳光照射的左手食指开始敲击桌面,发出细微的咚咚声。
张晓见刘佳琳在想事情,没有开口打断对方的思绪,静静的喝着水。
“呼……”刘佳琳思考了几分钟,深吸一口气,缓缓的呼出。
张晓看到刘佳琳结束思考,放下手中的水杯,询问到,“队长,你有什么想法吗?”
刘佳琳摇了摇头,“没什么想法,现在我们只知道,那个能够使用白雾异能的神秘修行者是个女子,没其他有用的信息。”
虽然异能管理局成立了专案组,但现在手头上有用的信息很少,再加上那个能够使用白雾异能的神秘修行者修为不凡,所以想要将其抓捕,目前成功率极低。
张晓看着微微皱眉的刘佳琳,开口说道,“现在那个人离开了榕城,专案组的同事这段时间不是白忙活了吗?”
刘佳琳突然笑道,“是白忙活了,不过他们本来就很难抓到那个人。
现在她离开了榕城,专案组的人可以暂时停止这个工作,转而去做其他的事情。”
张晓点头道,“正好人手不足,他们腾出手来去做其他事情也好。”
两个人闲聊了一会儿,然后开始投入到工作中。
刘佳琳十指在键盘上跳动,往文档输入文字。
十几分钟后,她打开邮箱,看完刚收到的邮件,眉头紧促。
张晓注意到身旁的刘佳琳表情发生变化,问道,“队长,怎么了?”
刘佳琳面色严肃的回答到,“南区发生了一起命案。”
说完,她站起身来,张晓知道这是要前往案发现场,于是也连忙起身,快步跟上离开的刘佳琳。
…………
一辆警车从异能管理局驶出,张晓驾驶车子,快速赶往命案现场。
坐在副驾驶座的刘佳琳,看着手机屏幕,仔细浏览命案的相关信息。
“队长,根据现有的信息,这次的命案显然是仇杀。”张晓推测到。
“根据现有的信息,确实大概率是仇杀,不过我们还是要到案发现场再看一下。”刘佳琳说道。
“嗯。”张晓点点头,然后稍稍加快了一些车速。
半个小时后,异能管理局的警车停在了路边。
车门打开,刘佳琳和张晓从车上下来之后,穿过警戒线。
案发现场是一家沿街餐厅,有几个治安员正在案发现场拍照,并且询问周围的店家。
众人看到两个调查员到来,议论声立刻停止。
一名四十多岁的治安员走上前来,跟刘佳琳和张晓打了声招呼,然后将最新得到的情况说了一下。
刘佳琳和张晓了解过之后,走进餐厅中。
现场没有打斗的痕迹,店家面朝下倒在地上。
刘佳琳开口说道,“重新检验一下现场灵能波动的痕迹。”
张晓点点头,然后将手中的箱子放在一张桌子上打开,从箱子中取出一件检测灵能波动痕迹的灵器。
这件可以检测灵能波动痕迹的灵器外形酷似罗盘,上面有一根银白色的指针。
张晓双手捧着灵器,调动丹田内的灵能。
“嗡。”
随着灵器吸收灵能,淡金色的光芒随即在灵器表面浮现。
一动不动的银白色指针开始转动,然后一道道信息凭空出现在张晓的脑海中。
数分钟后,刘佳琳对操作灵器的张晓询问道。
“如何?”
张晓回答到,“队长,经过复查,现场确实残留灵能波动的痕迹。”
刘佳琳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又开始在案发现场进行一番调查。
二十多分钟过去了,两个人跟守在一旁的治安员交代了几句,而后离开案发现场。
“砰。”
关上车门。
刘佳琳和张晓系好安全带,车子启动,开始往异能管理局返回。
“队长,现在可以确定凶手是店家的邻居,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轻松多了。”张晓说道。
“他跑不了多远,今天之内应该就可以抓住他。”刘佳琳点头道。
两个人聊了几句,刘佳琳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喂?”
“刘佳琳,你现在在忙吗?”
“暂时不忙,你有什么事?”
“是这样的,我这边有一个任务,缺个临时工辅助。”
“你缺临时工找我干什么,直接去找老吴,让他给你安排人。”
“我问过老吴了,有二阶高段修为的临时工就那么几个人,他都不熟,叫不动。”
刘佳琳听了这话,脑海中立刻浮现林立的身影。
“好的,我知道了,我帮你打电话去问一下,他如果有空的话,应该会帮这个忙。”
“谢啦!回头请你吃饭。”
结束通话,刘佳琳打开通讯录,找出林立的电话号码拨通。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额……”刘佳琳见林立的电话打不通,沉默了几秒钟,然后又给寻求帮忙的同事打去电话。
“我给他打电话了,那边电话关机,晚一些我再给他打电话。”
“好的。”
“你那个任务着急吗?”
“明天就要出发去执行那个任务。”
“行,我最迟今晚给你答复。”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