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六章 女王蜂归来
第四百三十六章 女王蜂归来 (第1/2页)「所以,你要怎么样?」凌瑾晞努力耐着性子问她。
「不是我要怎样,而是我也没办法,只能等你我慢慢恢复,或者你让我融入你的神魂!」季微凉说得斩钉截铁。
「好,那现在就开始吧!」凌瑾晞没有犹豫,他脑中系统正在疯狂地反对。
「宿主,你怎么可以相信她,她会……」
系统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凌瑾晞打断了,「那你有办法么?还是你要我眼睁睁看着我的子民死去?」
「他们只是魔族,你可以等自己完全恢复,在去处置那些叛军。」系统无论如何都不想让季微凉靠近男主的神魂。
「如果那样做,我还配成为魔王么?」凌瑾晞不想违背自己的心。
「宿主,保护好自己,你才是真正的魔王,哪怕脚踏着这个世界的所有,你都应该保护好自己!」
「所以,这个世界选择了季微凉。」
「……」
「我们要完成任务,就需要这个世界的支持,不是吗?」
「可是季微凉很可能会接触到系统,你不知道她有多可怕,她……」系统还想坚持。
「我会战胜她!」凌瑾晞不顾系统的阻止,彻底敞开了自己的神魂。
随着蓝色和金色的光溢散,床上的季微凉看向另一侧。
一个传送阵无声出现,另一个季微凉抱着女王蜂站在一旁。
「喵呜……」床上的季微凉发出一声猫叫,一头撞进了凌瑾晞的神魂中。
真正的季微凉拍了拍女王蜂的头,「变成那只猫。」
女王蜂乖顺地照做,随着身躯的变化,女王蜂完全变为了那只猫儿,连气息和灵魂都一模一样。
抱着猫儿上了床,季微凉一脸闲适地看着凌瑾晞,「果然是个小孩子,还是太稚嫩了。」
此时化身猫儿的女王蜂开口了,「这就是父亲么?我记得他的神力。」
「是啊,因为他的神力,你才诞生意识,他确实算是你的父亲,不过他现在已经忘记了一切。」季微凉有些感慨,当年在北越,明明是她先找到血肉地宫,明明是她先准备献祭,最终却还是落到了凌瑾晞后面。
「他是我的父亲,但是您才是我的母亲,是您的血肉,让我可以凝聚自己的肉体。」女王蜂蹭了蹭季微凉的胸口,「母亲,你和父亲,会一直陪着我吗?」..
「不知道呢。」季微凉并不打算说谎,即使如今的女王蜂,只是个刚刚诞生的孩子,她也不想欺骗。
「你也知道,你的初代是先有我的血肉,才被注入他的神力,那时候的你还没有完整的神志……」
于是季微凉便带着女王蜂还有送葬人一起赴死,完成了越州天网最后的献祭。
很不公平,是的,那时候的女王蜂没有神志,为了控制女王蜂,风城遗孤自愿献祭自身,帮助季微凉控制女王蜂。
也是因此,那个女王蜂才会那样坚定地追随季微凉赴死,因为她比季微凉更恨毁掉北越的赤虹尊者。
那一战,季微凉死了,女王蜂也死了,凌瑾晞也算是死了。
从某种角度来说,他们也算一家人,而且也死得整整齐齐的。
但是等凌瑾晞回到这个世界,季微凉也被神诺扯着拽出了天网。
毕竟,对神诺来说,凌瑾晞依旧是凌瑾晞,他本就是这个世界的山神之子,因为重伤神魂流落到另一个世界,但是他依旧是他,他的灵魂还带着山神之子的契印。
更何况季微凉后面还取了凌瑾晞剩下的神魂,让他受损的神魂彻底融合,即使他在那个世界流落三百多年,他也不过是在修养他的神魂。
当
他回到这个世界,就是神诺再次生效的时候。
按凌瑾晞最初的神诺,季微凉遭受的一切伤痛,他都愿意为她承担——所有的承诺,都对应相应的权力。
因为神诺,季微凉拥有的一切也都会随着她的伤分给凌瑾晞。
本该作为天网核心的季微凉。
她本应不死不灭,不伤不病,一点点忘记所有喜怒哀乐,一点点被天网抹去所有爱恨情仇,成为天意的一部分。
可是她却被神诺庇护,直到季微凉会被拖出天网,作为天网的一部分,渐渐活了过来,活生生地存在于这个世界……
这就是男主的力量吧,所有的规则,都不能高于男主,哪怕季微凉躲入天道,她依旧无法逃开那所谓的神诺。
至于女王蜂,作为妖魔修三族合成品的她,本该没有意识,她只是工具,只是躯壳。
当年的季微凉为了对付赤虹尊者,重铸天网,本想将自己融入血肉地宫,成为女王蜂,但凌瑾晞打断了她的安排,他的神魂祭坛彻底改变了血肉地宫。
季微凉的计划失败了一半。
因为那是凌瑾晞神力铸造的祭坛,凌瑾晞的所有神力都带着他的神诺,季微凉怎么可能在那里献祭自身?!
如果季微凉死于凌瑾晞的神力祭坛,那就相当于凌瑾晞杀了她,凌瑾晞违背了他的神诺,那么他的神力也不可能继续存在,所以凌瑾晞的神力不可能伤害季微凉,即使季微凉自己献祭也不可以。
因为这个原因,献祭的人只能换成其他人,那个风城的遗孤。
那就是初代女王蜂,她为了终止战乱而诞生,她献祭自身,帮助季微凉重铸了天网。
而季微凉作为祭坛的启动者,她本不用死,她是死于赤虹尊者的重伤,为的,就是以送葬人困住赤虹尊者,带着赤虹尊者一同献祭天网。
在必败的局势下,在所有安排都被打乱的情况中,季微凉终究胜了。
现在的女王蜂是第二代女王蜂,也不知是不是太过独特,明明两个血肉地宫各处一方,但是它们竟然能共享记忆。
但是这个女王蜂怎么可能有北越那个吞噬的血肉神魂多,当季微凉献祭赤虹尊者,她也醒了过来,她没有了任何依仗,所以索性吞噬了里面的看守者,自己逃出了血肉地宫。
她没有任何人教养,她只知道要活下去,所以她到处让子民捕猎,可是她要的血肉并不多,她更喜欢吞噬神魂,所以她就和湖底的魇魔达成了合作关系。
女王蜂吞噬神魂,血肉送给魇魔,换取魇魔对她的保护。
之前季微凉打败魇魔,以魇魔换来了她的刀,女王蜂却以为魇魔未死,只是重伤,所以派了更多的魔蜂为魇魔送食物……
但是季微凉真正抓住女王蜂,却是在洛城大战之后。
魔兽猫儿就是女王蜂的朋友,也是魇魔与女王蜂的信使。
当猫儿将季微凉的消息通过梦境带给女王蜂,她连夜赶了过来。
星空下,那个倚着窗的我女人,是她血肉上的母亲,从她在血肉地宫中诞生起,她就牢牢记住了关于那个女人的一切。
她记得那个女人一直带着她,告诉她关于战局的滴滴点点。
她记得那个女人抱着她,安慰她不要害怕,也不要沉迷血肉,从今往后,她会陪伴她。
她记得那些人的争吵,那些人只希望自己献祭,而女人却说,「我也算她的母亲,我怎么舍得我的孩子,独自面对那样的不公呢?
是我要重铸天网,是我要诛杀赤虹尊者,她是为我而赴死,我自然也要完成我的使命。」
因为记得,所以不恨,不恨她。
彼时
猫儿悠然轻鸣,带着女王蜂进入了她母亲的梦境。
她想知道,这个让「自己」甘愿赴死的女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
「不去,太冷了。」季微凉果断拒绝了好友的邀请。
「我都那么正式的邀请你了,你不要那么不近人情嘛!」罗慧丽不依不饶地再三请求。
「不,那边太冷了,我会感冒的。」对待朋友,季微凉依旧固执,「你知道我的性格的,我不会勉强你,我也不喜欢你勉强我。」
「这里有暖气啊,你穿多点就好了,不会感冒的。」
「我去了也冷得出不了门,不去。」
「可是……」
「没有可是,就这样吧,我还要上班,就不和你多说了。」季微凉挂了电话。
她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打工人,做销售她没那种口才,做技术类,她的专业太难找工作,所以她的选择是工厂文职。
不选商圈白领,只是因为商圈白领开销大。
一样的工作时长,都是拿五千工资,而工厂包吃包住,工资是实打实的到手,如果是一般的小白领,一个月房租水电加交通吃饭,至少就要一两千,要存钱太难了。
「小刘啊,主管让你过去一趟。」一个工友过来说话,身边还跟着一个小伙子。
「哦,知道了。」季微凉面无表情地点点头,「下午上班之后我会过去找她的。」
「那你现在?」
「睡午觉。」季微凉理所当然,她的午休神圣不可侵犯,要她不午休?
加钱!
加班是双倍工资。
毫无疑问,主管肯定不会掏这双倍工资,所以季微凉会上班再去。
「我,我陪你去。」一旁腼腆的小伙开口。
「我说了,我不去。」季微凉看了那人一眼,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开。
工厂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不用浪费时间在没意义的社交上。
其实季微凉一直不懂,为什么女孩子要讨人喜欢,为了讨人喜欢,要勤快,要温柔,要爱笑……可是那些都是让别人舒服,没人问问女孩子这样,她自己舒不舒服。
季微凉知道自己不讨人喜欢,她对自己的要求很低,能把自己过舒服了,不折腾别人,也不折腾自己,就够了。
好好地睡了一觉,季微凉上班后按时去找主管,然后被主管推到了经理那边。
「微凉啊,你也在我们厂做了三年了,你一直拒绝晋升,为什么呢?」经理一副长谈的模样。
「我不认为我适合管理。」季微凉实话实说。
「做管理也是锻炼的机会,你可以先试试。」经理循循善诱。
「那好,重新签合同。」季微凉点点头,一副没有感情的模样。
毫无疑问,季微凉按时上下班的作风不适合做领导,很快季微凉就因为下班时间不接电话被经理大骂了一场。
于是季微凉录下了电话录音,面无表情的告了工厂。
「她对我的辱骂严重影响了我的精神健康,我得了心理疾病,需要静养,工厂和我签的是管理层合同,麻烦按管理层赔偿。」季微凉的操作让工厂猝不及防。
她有自己的打卡记录,也有工厂各个地方的照片,来了税务部还有消防部,走了公会还有劳动局。
以一己之力,季微凉拿到了赔偿。
作为一个大学生,她懂的不少,她也从不认为自己算什么好人,况且,不是工厂先动手,她不会做到这一步。
「一个月给我一千多工资?我不收拾你收拾谁?!」季微凉可不是什么小白花,她不需要别人保
护,她自己能处理任何事情。
找了一个个律师,受到数次人身安全威胁,做了无数次精神鉴定,季微凉拿到了二十万赔偿,加上她一年七万左右的存款,工作了三年的季微凉,现在手里有四十万。
四十万是什么概念,是网友口里一年,甚至一个月能赚到的钱,但是实实在在干活的人就会知道,赚钱,没有那么简单。
当年,在家人和朋友都不理解的状态下,季微凉进了厂,她的想法很简单,她也不想麻烦,认真工作后给自己存些钱就好。
没有无用的交际和应酬,不需要所谓的逼格和档次,季微凉每年就买两次衣服,夏天买一千,冬天买两千,过最简单的生活,做自己想做的事。
「那现在你准备怎么样?买房?」薛明玉看着一身睡衣,走在大街上的季微凉,对季微凉的佩服越发浓郁,就这心理素质就不是一般人有的。
江畔公园,一个都市丽人,身旁跟着一个睡衣女,这样子奇怪的组合引来不少人侧目,但是也就看那么一眼,毕竟正常人也没空管别人怎么活,觉得奇怪也只能多看那么一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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