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震撼谜底
第四十七章 震撼谜底 (第1/2页)梁显宗生平最为厌恶把一件事做上多次,如果非让他如此,他的心态会不保。
常人从最低等阶子阶破境到丑阶至少需七天,从寅阶突破到卯阶,要花上数年,而从辰阶到巳阶,费个十数年的时间也是稀松平常之事。
破境失败之后,就开启了不断费心劳力再次尝试破境的辛酸历程。
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三次不行就更多次,而破境就成为了一个不断重复的桎梏。
但是对于厌恶重复的梁显宗而言,破境后的失败却并不存在,因为他曾经在一夜之间,一路从寅阶突破到了辰阶,感觉就像是开了挂。
而仅用五天的时间,从辰阶破至巳阶,更是坐实了他破境小钢炮的名号,而且让吴莫染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破境如此开挂的梁显宗,对于读书识字却是极为抵触,因为读书对他而言,就是一件需要不断重复的事。
重复地熟读、重复地强记、重复地默写,倘若被母亲抽查背诵不出,则又要开始新一轮的熟读、强记和默写,哪有舞枪弄棒有趣?
所以听吴莫染说在第六道镇魔门处已经失败了四次之后,不断被母亲逼着熟记诗书的悲催记忆立时就涌上了梁显宗的心头。
他用两个睁得如同铜铃一般的眼睛盯着吴莫染:“侬表哈七搭八!四次?!可咱们才刚刚打开这个铜门啊?!”
吴莫染指着墙上的文字道:“你看这句,答之记忆亦可清之,意思是回答百句测试的记忆也会被清除,结合前句时溯之术一句,此句完整的意思为用了逆时而上之术后,连回答百句测试的记忆也会清除。”
摸到一点头绪的梁显宗又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既然连答题的记忆都会清除,为何这里又会写有破解之法呢?”
吴莫染似被点醒一般,盯着“若见此字则此非时溯之境”一句不住细看,突然猛一拍头,大叫一声:“我亲爹的太阳!原来不止四次!”
“什么意思?!”梁显宗被他拍头这下整得如丈二和尚。
吴莫染指着“若见此字则此非时溯之境”一句兴奋地说道:“这句话明里说的是如果见到这些字,那么这里就不是逆时之术的地方,而实际上它真正的意思是……”
他在此稍作停顿,却是引得梁显宗用拳击其胸甲:“别卖关子了!赶紧说!”
吴莫染清了清嗓子,接着说道:“其实它真正的意思是‘如果看到了这里的字,那么这里就超出了逆时之术的范围!’”
“所以……”吴莫染的眼神从写有字迹的墙面向左不断飘去,一直到最远处的墙角,方才停下,“这一大片墙面之上应该曾经有过我们无数次破解的尝试,只是因为处于逆时之术的范围之内,所以全都被抹除得干干净净。”
他的目光又回到了眼前的字迹处:“而直到这里,我们才找到了超出逆时之术的范围,这才把这些话留了下来。”
说此话时,吴莫染心底兀自生出一股强烈的沧桑感。
此时的他,虽然完全没有无数次破解尝试的哪怕一丁点记忆,但是此刻竟像在缅怀先驱一般的缅怀着之前做了无数次尝试的自己。
虽然不知道这个猜测是否属实,但是至少有一点让他此刻坚信不疑,那就是必须按照墙上所写的破解之法尝试一番。
那么,以“回”开头的七行字,显然就是从有字迹之处开始的尝试,而从“回一”到“回四”包含有数字的四行字,是已经完成的四次尝试,“回五”到“回七”是过去的吴莫染事先写好留给未来的自己作为填空之用。
从“回一”到“回四”写的包含有数字的语句,结合那妖物所说的“百句测试”,可以知道这些数字所指代的是“句子”和“字”所处的“列”和“行”。
“回一”所写“列七第二句为始又列十由下至上第九字”即为“以第七列第二句为始,再算十列,然后从下往上数第九个字”;
“回二”所写“列八第三句为始又由右至左列二由下至上第十字”即为“以第八列第三句为始,再从右往左算二列,然后从下往上数第十个字”;
“回三”所写“列九第四句为始又由右至左列四由下至上第十一字”即为“以第九列第四句为始,再从右往左算四列,然后从下往上数第十一个字”;
“回四”所写“列十第三句为始又由右至左列六由下至上第十二字”即为“以第十列第三句为始,再从右往左算六列,然后从下往上数第十二个字”;
吴莫染目光扫过这些数字,聪颖如他,终是从中觉出了规律。
首先是列,作为开始的列有七、八、九、十,这是一个按照从小至大顺序罗列的数列,照此规律,下一个数字极有可能是“十一”,即下次从第十一列开始;
其次是开始列中提到的句子,这些句子分别为二、三、四、三句,这似是一种对称数列,其中“四”为中点,两边的数字会出现两次,而“三”已经出现了两次,则第五个数字极有可能是“二”,则下次会提到第二句;
第三是以开始的列为参照,全部都是从右开始往左算去,分别为十、二、四、六、全为偶数,按此规律,则下一个数又回到“八”,则下次是从右往左再数八列;
第四是精确到字的归属,查看规律为从下至上,分别为第九、十、十一、十二字,又是一个从小到大顺序罗列的数列,所以下次会会出现的是第“十三”个字。
所以按照这里的规律,则字迹中“回五”所推演出的第五次的答案是——
“从第十一列的第二句开始,再从右往左算八列,在这一列中由下往上数第十三个字”!
破解出了规律的吴莫染,还没有欢喜片刻,心中的喜悦就被另一个足以推翻这个结论的想法给迅速抹杀了。
因为“回七”。
为何只是写到“回七”?莫非在写这些字迹的这次尝试中,也获知了百句测试只有统共七次的机会吗?
但是,究竟是不是总共七次的机会,却根本不足考。
情景一:写“回七”之时的吴莫染到底是否是当初第一个写这些字迹的吴莫染?
情景二:写“回一”、“回二”、“回三”、“回四”的吴莫染是不是同一个?
但是不管是不是同一个,他们和第一个写这些字迹的吴莫染显然都相隔着尝试次数。
所以,抱着只有最后一次尝试的心态去做测试,反而有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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