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诛连
第四十七章 诛连 (第2/2页)“这些都是长春道观叛乱之人,之前县尉大人一直在府内养伤,所以从长春道观活抓回来的这些人就没有急着判决,现在县尉大人回到衙门,经过衙门几位大人的商量,将这些叛乱之人全部处决,三日后执行。”
差役回答道。
“长春道观,真的要造反?”
陈宣不由问道。
“长春道观私藏重甲,不管是不是造反,这都是死罪。”这个差役前后左右看了看,发现没有第三人,然后小声道:“不过我听审讯的人说,长春道观的这些叛乱之人,有些人承受不住酷刑,交待了自己的罪行,暗中投靠了太平教,但是有些人却是完全不知情,根本就不知道仓库内有重甲,他们完全是被连累了。”
“不知情的人,也要处决?”
陈宣轻声道。
“长春道观,现在已经被定为叛乱份子,所有拥有道籍的人都是上了通缉令,就算是不知情,但身为长春道观的一员,自然是要被连坐。”
差役轻叹一声。
“连坐。”
陈宣知道这是一种非常残酷的株连法。
一人犯法,尤其是犯大法,比如造反这样的罪行,往往是要被灭九族的。
长春道观既然有人投靠太平教,私藏重甲,意图谋反,那就是诛九族的大罪,那些主谋自然是要被诛灭九族。
要是长春道观没有被定为叛逆份子,那不知情的或许还能活一命,但是官府已经下了判决,那身为长春道观一员,就算是不知情的也会受到株连。
这就是株连法的残酷。
不一会儿,陈宣就将所有档案交给差役,让差役签了字。
正常情况下,犯人被判决为死刑,要进行处决,其档案上只需要县尊一人盖上官印就行了,但要是造反这样的大罪,涉及到诛连,要处决的人太多,就要县尊、县丞和县尉三位大人都盖上官印才行,只要有一人不同意,那就难以实行诛连。
转眼间。
就到了犯人处决的日子。
陈宣并没有去趁那个热闹,老老实实的待在县衙刑房。
要知道,长春道观虽然被灭了,山门道观被毁,但还是有不少人逃出生天,而且这其中还有投靠太平教的人,公开处决这些犯人,说不定就有劫法场的。
前去凑热闹的,有可能将命给凑没了。
还是老老实实的待在县衙安全。
“处决应该快开始了吧!”
陈宣心中计算着时间。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旁边快班房里的动静。
清水县的衙门,最大的自然是县尊,然后是县丞、县尉,都是属于县尊的佐官,最值得说道的是清水县有着两位县丞,其中一位就是专门负责河道的河道县丞。
然后就是主薄、巡检、河道巡检,这三个也是有品级的官员。
往下就是三班九房了。
三班是皂班、快班和壮班,负责仪仗,治安,缉捕之类的。
快班的差役就是人们口中的捕快。
“所有人,快点集合。”
陈宣听到动静立即出门查看。
一打听才知道,还真有人劫法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