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7 虎头镇的安排
397 虎头镇的安排 (第2/2页)“天尊……感受到你的信仰……赐予你……守护之物……传播福音……圣塔将现……告知世人……”
这一次,王志凡在梦中传达给这位信徒的信息有很多,并且是详细告知了操作流程,不让她有任何误解的可能。
首先,他肯定了这位信徒的信仰,让她坚实信心。
接着,他赐予了她目前需要的实物,利用恶魔卷轴直接传送到她的床头上。
这两件物品具体来说是一些银两和一件卓越级道具,其中银两是天尊赐予她的活动经费,道具就是提升她的实力与身份所用。
然后王志凡用化身直接告诉了她该怎么做,比如用银两买些食物在街头上救济穷人,趁机向他们传播信仰,比如将天尊赐予的道具一直戴在身上,当有人对她产生威胁时,这件道具就会自动出击惩罚对方。
最后,王志凡还给她和信徒画了一张大饼,说是天尊制造的圣塔即将降世了,只有天尊的信徒才能进入圣塔之中,经受天尊设下的考验,从而获得天尊赐予的各种宝物。
所有的信息说起来有点复杂,实际上都是用几句简短的话概括,而且王志凡还生怕这村姑忘记了,专门让白胡子老头在她梦里念叨了好几遍,等她记清楚了,又很快让她从梦中醒来。
于是这一天上午,当信仰某天尊的苦命村姑刘二丫从客栈小床上醒来时,发现她的床头上多出了一些物品,一些在梦中天尊使者就提到的物品。
对于这种景象她并不感到非常惊讶,毕竟她不是第一次见识天尊真实不虚的力量,所以立刻拜谢了天尊一句,赶紧开始了行动。
首先她把天尊赐予她的大把银子收好,只取出一小部分作为购物使用,然后她把天尊给她的守护之物,三把模样看起来略显古怪的“短兵”别在腰间。
这三个武器实际上是一套,乃是出产自王志凡所有的漆黑之塔的量产卓越级武器,名为“魔影飞镖”。
王志凡之所以认为这套武器适合她,是因为它们都具有自动攻击的能力,原理是每个飞镖里都存在一个魔影,魔影具有特殊能力,还能操控飞镖自主攻击来犯的敌人,效率非常之高,不然也对不起卓越级的品级。
“这样一来,她只要不遇到特别强的敌人,都能依靠魔影飞镖保全自身,同时显露天尊的几分威仪,让民众更加相信她传播的信仰……等她将圣塔一事再传播出去,我的信徒数量应该会迎来一次爆发……”
王志凡为传播信仰这件事准备了不短的时间,他有理由相信自己的信仰之道将会踏上正途,无论这名村姑信徒表现得符不符合预期,他都会坚持走下去。
在安排完这边的事情后,他随即又返回了风雪楼中,去看了看吴洵和杨青青对魔门奸细的审问情况。
实际上他从头到尾都有观察两人的行为,也就是派出了一名梦我分身潜在石土里暗地跟踪他们,这倒不是他不信任这两个正道青年,而是想利用分身收集一些数据,给他的黑塔多加几个本地模型。
而和他预料的很类似,他没多久就通过分身看到,两位无极宗弟子的审问手法非常不专业,他们根本不是在审问,而是把那些奸细当成了战斗对手,通过两人对抗多人来折腾他们,想用武力让他们屈服。
“无极金身功的修炼好像是有个不断对抗磨炼的阶段……他们两人是想一边修炼功法,一边把审问完成?”
王志凡依靠分身观察没多久就产生了这种猜测,然后他也乐得如此,利用分身记录了他们审问的过程,构建出新的模型。
至于他后面来找这两人,自然也不是闲着无聊,而是为了向他们传达今后虎头镇的管理方针,防止他们两位干扰了他的计划。
“两位,我刚才在镇里秘密搜查了一遍,可以确定魔门的奸细暂时被我们抓光了,后面虎头镇将进入休养生息的阶段。
你们只要不是遇到魔门中人当街行凶,就千万不要在外面大动干戈,普通民众真的承受不起。
至于外来者,就算怀疑他们和魔门有勾结也不要轻举妄动,虎头镇为了恢复元气必须安稳一段时间,我会定期亲自处理魔门伸过来的爪牙。”
一番话说出,王志凡就让来自无极宗的两位有志青年大感无语,因为他们按照他说的基本就只能在这里躺平养老了,根本不会有多少实战的机会,修为必然难以提升。
只听吴洵当即就反驳道:
“掌门,我们知道伱抓魔门奸细最在行,但什么事情都交给你了,我们还干什么?总不能天天在街上晃悠吧?那还不如回无极山修炼去!”
一旁的杨青青也是类似的想法,表示自己很难接受这样的安排,她甚至略有点生气地说道:
“如果掌门认为我们两人在这里起不到多少作用,我们愿意就此离开虎头镇。”
两人的反应和王志凡预料的相差不大,毕竟他们留在这里就是为了取得进步,白白浪费时间是不可能的。
要满足他们一般而言就需要王志凡给出一些修炼上的指点,让他们感觉留在这里每天都有收获。
但王志凡目前并不打算这么做,他的实力虽然比他们强很多,但体系相差比较大,指点起来略显费劲,他的选择是安排给他们一点事情干。
“两位,虽然出手消灭魔门敌人这种事情我希望统一交给我来处理,但调查方面你们想去做的话是完全可以的,很多时候战斗并不是消灭敌人最困难的部分,找到敌人的巢穴位于何处才最关键,这些事情可是隐含着大学问,你们完全可以在虎头镇里好好彻查魔门的踪迹,但请一定要注意隐蔽,不要轻易就打草惊蛇……”
王志凡的安排看似普通,实则含有深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