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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7章 血蛛公,父与子

第237章 血蛛公,父与子 (第2/2页)

叶芝瞪大眼睛:“这么快?”
  
  伊安的语气起伏:“我同样意外,这是五环法术,它却掌握得如此迅速……你的魔宠,实在都很不一般。”
  
  叶芝有些感慨。
  
  雪鸮可是让坎德拉都自愧不如的魔法天才。
  
  【暴风雪】作为五环法术,整個金狮掌握五环法术的法师都屈指可数。
  
  等到了伦都,足以给雪鸮一个发挥的舞台!
  
  离开雪林之后,叶芝骑着雪豹返回领地,收到莉莎的汇报,称领地里的血族抓住了,他们是跟随商队一起混进领地,现已用木桩刺穿心脏,防止他们诈尸。
  
  “商队?哪里来的商队?”叶芝问。
  
  “是走水路,从威克港到白鱼港来的。”
  
  “照这么说,血族也已经开始渗透托马斯的领地了。”
  
  叶芝眼神微微闪动,低声道:“【血蛛公】是王国内的某位公爵…我得把这公爵挖出来才行…”
  
  叶芝暗自摇了摇头。
  
  “唉,一说到查案,恐怕又要和某位柯学家一起行动了!”
  
  *
  
  威克港,商会驮队往来,港口停满船只,喧闹声透露一派繁荣。
  
  领主的城堡前,汇聚了一批形形色色的行人,指着挂在城门楼的三具尸体窃窃议论。
  
  “他们犯了什么罪?”一个矮人粗声道。
  
  “看他们那尖牙利齿、脸色苍白的样子,八成是吸血鬼!”半身人语气忌惮。
  
  “血族就该全部吊死!”商人绑着头巾拈着小胡须,吹捧道,“托马斯公爵果然英明!”
  
  年轻学生手指道:“告示上写着了,这帮家伙是猩红结社的血族,将人类转化为血仆所以处死…告示还说,任何发现血族与猩红结社线索的人,都可以向领主检举,赏金——”
  
  学生瞪大了眼睛,惊呼道:
  
  “五十枚金币!”
  
  人群轰动了,矮人喘着粗气,半身人难以置信,商人双眼通红,写满贪婪与扭曲的神采。
  
  五十枚金币,足以买下一个年轻貌美的伊苏族女仆,让一户人家五年衣食无忧!
  
  “我检举!这个商人鬼鬼祟祟,一看就是血族的狗腿子!”
  
  “我看你才像五十枚金币!”
  
  “吵什么呢?血族大白天怎么会出现?况且血族是没有影子的——”
  
  “嗯?等等!你,转过身去!”
  
  卫兵队长瞪向一个裹得严实的黑袍身影。
  
  倏地,黑影冲出人群,队长嘶声大吼:
  
  “卫兵,抓住他,别让五十枚金币跑了!”
  
  城堡内,一对父子正在下棋,窗外的噪音飘进少年的耳旁,让他心不在焉。
  
  少年约十六七岁,鼻梁高挺,金发碧眼,器宇轩昂,正是心浮气躁的年纪。
  
  “下棋不可分心。”托马斯又胖回了原来的体重,堆着双下巴,和蔼地拍了拍少年脑袋,笑道,“做什么事都是一样。”
  
  少年和父亲一个名字,人们称他为‘小托马斯’,沉默片刻,不解问道:
  
  “父亲,您这么大张旗鼓地对付猩红结社,不怕遭到结社的报复吗?”
  
  托马斯眯起眼睛,冷冷注视着少年,少年羞愧低头,过了许久,才听父亲缓缓开口。
  
  “不论是结社还是血族,亦或是那不见首尾的血蛛公,都永远只能躲在暗中。暗中的敌人,固然可怕,但不值一提。”
  
  少年惊讶抬头,道:“您是说,正大光明的敌人,才是最可怕的?”
  
  “是的。”托马斯正色道,“因为真正的敌人,不仅仅是你的敌人,更是你的朋友,你必须从朋友身上学到东西,然后把他击败!”
  
  少年微微皱眉,沉声道:“既然血族不值一提,那么,谁才是我们真正的敌人?”
  
  托马斯笑了笑:“二十年前,我与伯朗第公爵、哈德森公爵追随陛下,征战北境,豪取晨霜岭之役的大胜,他们无不是当世人杰,我与他们相见恨晚,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友。”
  
  少年愕然,不由道:“可是,您和哈德森公爵不是死敌吗?怎会是好友?”
  
  “人是会变的,仇敌会成为朋友,朋友当然也能变成仇敌。”托马斯公爵搓着双下巴,“关键是,我学会了新的东西,而哈德森没有,所以我赢了,他成了阶下囚。”
  
  “什么东西?”
  
  “藏巧于拙。”托马斯没有隐瞒,“你必须让别人觉得你很愚蠢。”
  
  少年若有所思:“只有愚蠢的人,才会觉得别人愚蠢。”
  
  托马斯含笑道:“你觉得伯朗第家族中,谁最愚蠢?”
  
  少年张了张嘴,摇头道:“以前我很肯定,现在我不敢确定了。”
  
  托马斯眼底闪过一丝冷光:“这是因为剑已出鞘,不用再藏拙了。”
  
  “你还没有到该出鞘的时候。”托马斯眼底满是慈爱,“所以,你这趟前往伦都,必须谨慎再三。”
  
  “那什么时候才能出鞘?”
  
  “竞技大会之上。”
  
  托马斯目光微凛:“到那时,世人都会知道,你尚未成年,就已是四环!”
  
  少年的神情没有丝毫动摇,沉声道:
  
  “父亲大人,我想请问…叶芝·伯朗第会是我的对手吗?”
  
  “你觉得呢?”托马斯反问。
  
  少年摇了摇头:“不论他有多强,我首先要和他做朋友,才有可能将他击败。”
  
  托马斯大笑,亲昵抚摸儿子的头顶,笑眯眯道:
  
  “你若能将他击败,说明他不足为惧,将来还能为你所用,成为关外的一柄尖刀。”
  
  “可万一,我要是输了呢?”少年皱眉。
  
  托马斯的笑声忽的止住了,一种可怕的表情在他脸上转瞬即逝,淡淡地道:
  
  “那么,我会对晨霜岭用兵…一切障碍,我都会为你扫平。”
  
  小托马斯忽然发现,父亲已经老了,甚至对于能否扼制伯朗第,已经有些不自信。
  
  他在成为公爵之后,将一切心血都用来培养自己,只要自己能战胜伯朗第,那么北部行省再无值得一提的领主。
  
  但是如果,连自己都不是叶芝的对手……那么,父亲会再度上马,亲征晨霜岭。
  
  小托马斯感到眼眶有些发热,起身道:“我去练剑了,父亲。”
  
  托马斯望着少年的背影消失,眼神充满慈祥。
  
  这时,阴冷的嗓音在他耳旁响起。
  
  “真是父慈子孝,惹人羡慕——”
  
  “所以,尊敬的托马斯公爵,你考虑得如何了?”
  
  这竟是一名散发五环气息的血族侯爵,身穿燕尾服,目露讥诮,负手站在托马斯身后。
  
  托马斯笑眯眯地收拾棋桌,嘴里吐字清晰:“滚。”
  
  侯爵叹了口气:“我既然能潜入这里,自然也能要了你的命,更何况,只要你愿意转化为血族,你无多的寿命也会……”
  
  铮!
  
  剑已出鞘,气冲斗牛,寒光乍现,劈向后方。
  
  侯爵已消失不见,他似也没有拿下托马斯的信心,留下一串冷笑:
  
  “等着吧,血蛛公很快就会取代金狮王,成为血族的王!到那时候,你再想变成血族,那可太迟了!”
  
  托马斯缓缓收剑,仿佛血族从未出现过一般,慢吞吞地收拾残局,眯起的眼睛里,流露思忖。
  
  猩红结社近来大张旗鼓,不仅仅是为了建立新国,仿佛是为了找寻什么。
  
  金狮王已年迈,托马斯安插在伦都的线人来报,王动用了秘法恢复青春,会在竞技大会上以全盛姿态出席,震慑宵小。
  
  但距离金狮王时代的落幕,已经愈来愈近,一个乱世就将拉开序幕……那仿佛是二十多年前,往事的重现。
  
  “叶芝·伯朗第。”
  
  窗边,托马斯揣手,眺望北方,目光深邃。
  
  “故人之子,能否有故人之姿,就让我拭目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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